關于開展中國農業品牌目錄 2020農產品品牌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農業品牌建設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農業農村部關于做好2019年農業農村工作的實施意見》中有關實施中國農業品牌目錄制度的要求,塑強一批國家級農業品牌,引領農業高質量發展。在農業農村部市場與信息化司指導下,由中國農產品市場協會會同中國農村雜志社、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農業農村部信息中心、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質量標準與檢測技術研究所、中國農業電影電視中心、農民日報社、中國農業大學品牌研究中心等目錄聯合發起單位,今年繼續開展中國農業品牌目錄征集工作。按照自愿、公開、公正、公益原則,面向社會征集中國農業品牌目錄2020農產品品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農產品品牌是指由農產品生產經營與流通企業或合作社擁有并使用,以食用鮮活農產品及初加工產品為載體,在產品質量、市場表現、品牌建設、創新水平、社會責任等方面比同類產品具有更優表現的農產品品牌。按照中國農業品牌目錄關于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企業品牌和農產品品牌的總體要求,工作分期分批分類進行,今年重點推選農產品品牌中的糧油、果蔬和茶葉三大類別。
二、申報主體
品牌主體(企業或合作社)法人資格具有合格性,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標注冊(在有效期內)且持續使用三年及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且未發生質量、安全、環保責任事故。品牌主體須為省級及以上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或國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
三、申報條件
參見附件《中國農業品牌目錄農產品品牌建設指南》,其中基本要素為申報的必要條件,發展要素為申報的優先條件。
四、申報程序
(一)主體申報。品牌主體對照相關條件自愿申報,并經當地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核推薦,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二)材料審核。中國農產品市場協會對目錄申報材料進行匯總初審,形成目錄初審名單。
(三)意見征求。將目錄初審名單發送申報單位所在區域的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征求意見。
(四)專家審議。中國農業品牌目錄制度專家委員會依據品牌評價標準和省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的推薦意見,對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定,形成目錄推選名單。
(五)公示核定。面向社會公示目錄推選名單,公示期為 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組織復核,并提出復核意見。
(六)確認發布。發布經公示最終確定的目錄名單。
五、申報方式及說明
(一)申報方式。申報主體登錄中國農產品市場與品牌網(www.chama.org.cn)在線申報。
(二)填報要求。申報主體按照要求認真在線填寫申報書(參見附件2),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文件為jpg等格式,大小不超過2M。每個申報單位只能注冊一個賬號,填寫并提交申報書。電子申報書一經提交審核,不得修改。
(三)報送方式。在線申報提交成功即為申報成功。
(四)截止時間。2020年9月25日。
六、有關要求
(一)如實申報。各申報主體須認真填寫申報信息,對材料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否則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
(二)嚴格把關。請各地農業農村主管單位予以支持,認真做好申報工作的動員、材料審查、復核、上報指導工作,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同一品牌主體只可申報1個農產品品牌。
(三)加強宣傳。參與申報的品牌主體應同期加大品牌宣傳力度,為中國農業品牌目錄制度建設營造良好氛圍。
七、聯系方式
聯 系 人:王 妍 王苑琴 杜紅娟
固定電話:010-59196262 、59196260
手機號碼:13041200965、1590129203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道農展館北路10號農業農村部北辦公區農廣大廈301室。
附件:
1. 中國農業品牌目錄農產品品牌建設指南
2. 中國農業品牌目錄2020農產品品牌目錄申報書(樣本)
附件1
一、基本要素
(一)主體條件。“農產品品牌”是指由農產品生產經營與流通企業或合作社擁有并使用,以食用鮮活農產品及初加工產品為載體,在產品質量、市場表現、品牌建設、創新水平、社會責任等方面比同類產品具有更優表現的農產品品牌。品牌主體法人資格具有合格性,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標注冊(在有效期內)且持續使用三年及以上,須為省級及以上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或國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品牌主體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品牌近三年內未發生質量、安全、環保責任事故。
(二)產品條件。農產品品牌須獲得在有效期內的綠色食品或有機農產品認證之一。近三年內農產品質量第三方檢測合格率100%。
二、發展要素
(一)質量水平
1、產品質量安全。產品質量指標達到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產品生產全過程得到統一的生產指導服務,加工流通環節注意環保,綠色循環,營銷包裝低耗低碳等。產品須獲得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等認證,或獲得國際食品CAC認證、日本JAS認證、美國有機產品NOP認證等相關國際產品認證。
2、質量管理規范。強化全程質量管控,自建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或者可以通過二維碼等包裝信息對產品進行質量安全追溯。通過ISO 9001、ISO 22000、HACCP、CAQS-GAP等權威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GAP、GMP等權威規范認證。近三年經第三方檢測產品合格。
(二)市場表現
3、市場覆蓋面廣。農產品知名度高,在全國范圍內具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品牌主體積極開拓海外市場,農產品出口率高、國際化程度高,占有一定程度的國際市場。
4、品牌美譽度高。榮獲國家級、省級政府部門、經國家民政部登記的全國性的社會組織頒發認可的榮譽,獲得中央級或省級主流媒體、國際主流媒體等的正面權威報道,品牌影響力大,美譽度高。
5、市場推廣能力強。品牌主體通過傳統媒體、戶外媒體、新媒體等多種形式進行廣告投放、新聞報道、信息傳播,擴大產品的知名度。參加國際級、國家級、省級的博覽會、展銷會、產銷對接等活動推介農產品品牌。進駐國內外大型批發市場、連鎖商超、高端商場、電子商務平臺等,拓展產品銷售渠道。
(三)品牌建設
6、品牌培育體系完善。制定品牌發展戰略規劃,投入一定品牌建設經費開展營銷宣傳活動,具有完善的農產品品牌標識系統。制定并開展品牌聯合、多品牌策略等活動。
7、品牌保護意識強。通過商標注冊或注冊國際商標,制定商標使用管理辦法。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強,制定知識產權保護規劃,包括對品牌的配方、生產或制作工藝、設計等開展自我保護工作。建立品牌危機防控體系并制定保障措施。
(四)創新水平
8、創新能力強。產品在品種、性能、設計、包裝等方面具有獨特性。近三年品牌主體投入一定規模的研發經費,積極開展新品種與新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建立產學研一體化機制,與高校、科研院所等外部優勢資源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共同開展品牌創新。成立組織創新平臺,擁有一定比例的從事產品研發和品牌發展創新工作的科技人員,擁有一定水準的技術中心、工程中心、研發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等。
9、創新成果顯著。榮獲權威性的國家級技術創新成果以及省級技術創新成果等,科技創新成果顯著。擁有多項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等技術專利成果。
(五)社會責任
10、經濟貢獻大。農產品品牌的發展為帶動農民增收致富做出積極貢獻,使相關從業人群平均年收入高于當地當年平均水平。
11、生態貢獻大。農產品品牌的發展注重生態保護,逐年降低對化肥、農(獸)藥、農膜等農業投入品的使用量,對廢水、廢氣、廢渣、畜禽糞污等進行無害化處理,或實施動植物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措施。
12、社會貢獻大。品牌主體積極開展品牌扶貧、帶動就業,更多地帶動農戶以及安置低保戶及殘疾人員等。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