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強中國農業品牌
來源:本站 更新時間:2020-08-10
日前,《中國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試行辦法)制定,試行辦法明確,為加強中國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管理,做大做強特色農業產業,塑強中國農業品牌,提升農業競爭力,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助力鄉村振興,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規劃綱要》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辦法。
試行辦法明確申報與認定。原則上以縣(市、區,林區,墾區)為單位申報。區域內特色主導品種相同、獲得同一地理標志認證(登記)的地級市可單獨申報,地級市區域內的部分縣(場)也可聯合申報。對“三區三州”地區認定標準適當放寬。各地以《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規劃綱要》對重點品種(類)和區域布局的總體要求為指導,立足本地產業實際,充分挖掘資源優勢,綜合考慮市場需求,統籌兼顧糧經產品、園藝產品、畜產品、水產品和林特產品等五大類特色農產品,自主選擇品種。
試行辦法明確,對特色主導產業非農化嚴重,特色品牌使用特別混亂,發生嚴重侵犯農民利益、重大生態環境破壞、重大生產安全和質量安全事件等情形的中國特優區,經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研究,撤銷已經認定的“中國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稱號,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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