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供銷合作社品牌建設情況調研和典型案例征集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供銷合作社: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加強供銷合作社系統品牌建設,推進供銷合作事業高質量發展,經總社領導同意,開展全系統品牌建設情況調研和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研目的
此項工作,旨在全面了解掌握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品牌建設情況,總結品牌建設工作經驗做法,挖掘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品牌建設典型模式,并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推介,同時查找品牌建設存在問題,研究提出下一步品牌建設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推進供銷合作社品牌建設廣泛深入開展,促進供銷合作事業高質量發展,在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建設農業強國中作出更大貢獻。
二、品牌建設情況調研
1、各省級供銷合作社全面總結本省(區、市)各級供銷合作社以及社有企業、主管和領辦的社團近幾年來品牌建設的主要措施、工作成效和可復制推廣的經驗,深入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原因,研究提出下一步推進品牌建設的思路和措施以及進一步加強品牌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提供書面文字材料。
2、各省級供銷合作社全面統計本省(區、市)各級供銷合作社擁有的全資或控股社有企業自有品牌(包括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等)、運營或管理的區域公用品牌(包括經政府授權主導運營的區域公共品牌、獲得各級政府打造的區域公用品牌認證的品牌等)、已經注冊并在使用的商標,在此基礎上填報書面匯總統計數據。
三、品牌建設典型案例征集
各省級供銷合作社緊扣高質量發展主題,對標總社關于品牌建設有關要求,重點圍繞系統各單位、部門、企業、社團近些年在高質量品牌培育、品牌運營、品牌管理等方面的創新舉措與做法,篩選推薦品牌建設典型案例,在此基礎上提供典型案例書面材料。
典型案例推薦標準:
1、真實性。案例要基于各單位、各部門、各企業、各社團發展實踐,不得夸張、虛構和杜撰。
2、創新性。案例要反映品牌培育、品牌運營、品牌管理等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舉措。
3、實效性。案例要突出品牌建設在促進高質量發展方面的實踐成效。
4、典型性。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科學性,品牌建設的工作思路、實踐舉措、發展經驗等要具有學習、借鑒、推廣價值。
四、有關要求
1、省(區、市)社系統品牌建設書面調研材料,提綱詳見附件1。
2、供銷合作社品牌建設情況數據統計,包括自有品牌和區域公用品牌,表格詳見附件2、附件3,省級供銷合作社提供全省匯總表。
3、每個省(區、市)可推薦典型案例10個左右,每個典型案例書面材料3000字左右,可適當配圖,模板詳見附件4。
4、請將以上材料電子版于2023年2月3日前報送科教社團部,同時寄送紙質材料。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總社科教社團部 彭景韜 010-66050700,周子喬 010-66050701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45號院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科教社團部標準質量處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科教社團部
2022年12月28日